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十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旨在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
《意见》指出,留学人才是中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留学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覆盖全体留学回国人才的服务体系。
一、总体目标
《意见》明确指出,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并鼓励他们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二、具体措施
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受同等招聘条件:留学回国毕业生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聘(录)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吸纳类、技能培训类、就业见习类、创业扶持类等政策支持。
就业见习:持续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组织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参加就业见习,并鼓励见习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见习期满的留学回国人才。
专项招聘会:举办留学回国人才专项招聘会,加强国家留学人才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留学回国人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2、支持回国创业
搭建创业平台: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
创业扶持:深入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留学回国人才初创企业,并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等扶持。
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留学回国人才创业企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信贷支持,提升融资便利度。
3、提升服务水平
规范学历学位认证:不断提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化水平,确保留学回国人才取得的学历学位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
便利服务:强化留学人才联系和出入境便利服务,畅通留学回国人才评价渠道,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服务窗口建设:加强留学回国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留学人才“一条龙”联系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留学回国人才服务水平和能力。
《意见》的出台对于吸引和鼓励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有助于缓解国内人才短缺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支持;另一方面,它也体现了国家对留学人才的重视和关怀,有助于激发留学人才的爱国热情和报国志向。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相信将有更多的留学人才选择回国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